为加强期刊学术道德规范建设,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期刊来稿中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科研诚信和正常的出版秩序,保障期刊的质量和声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 174—2019)》等制订本办法。
一、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
(一)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学术期刊来稿中存在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确认论文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1.不当署名,即未参加研究而在论文上署名,或未经他人许可而使用他人署名,或多作者论文的署名顺序与作者的实际贡献不符;
2.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3.伪造或篡改科研数据,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4.在向编辑部推荐审稿专家时提供虚假同行评议信息;
5.买卖论文,或由他人代写论文;
6.存在一稿多投、一稿多发行为;
7.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二)编辑在工作中有维护学术诚信、抵制与防范学术不端之责。对所有来稿中学术不端问题的检查贯穿于整个稿件处理流程和编辑出版流程之中,以及论文正式发表之后。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即依照本办法给予作者严肃处理。
二、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防范
(一)期刊投稿平台上设有“投稿指南”和“学术期刊出版伦理指南”专栏,特别提醒作者投稿时要强化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意识,谨防学术不端行为给自身带来的严重后果。
(二)在作者投稿程序中,要求作者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书》中要有明确的学术诚信要求:来稿必须是原创作品,尚未公开发表;文中不涉及保密内容;署名作者均对论文稿件有实质性贡献,署名正确,顺序无争议;稿件中所有事实都是真实有据的;引用他人的成果时,要进行必要的标注;全体作者要在《承诺书》上签名。论文第一作者姓名应与投稿时完全保持一致,不允许随意变更第一作者。
(三)编辑须对稿件进行查重,必要时需进一步查阅相似文献,或聘请专家进行鉴别。
三、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
(一)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判定要本着审慎的态度。在稿件处理和编辑出版的各个环节,如检测到作者疑似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等问题,须进行仔细甄别,查有实据,必要时聘请专家审查认定。在做出处理决定前及时通知作者,允许作者申辩。
(二)期刊来稿中学术不端行为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在稿件处理阶段,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要立即终止处理流程,作出退稿处理,并通过电子邮件将学术不端行为的有关证据材料发送给作者。
2.如稿件处于已录用、未正式刊出状态,但编辑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编辑部主任和主编/副主编确认并签字后作出退稿处理,并通过电子邮件将学术不端行为的有关证据材料发送给作者。
3.如果论文已正式刊出,但发现稿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编辑部审核后上报主编。主编确认为学术不端行为后签字,编辑部即在期刊纸质版和本刊网站上刊发正式撤稿的公告,同时通知合作数据库删除该论文网络版,终止该论文的传播。对情节严重者,就此事件以书面形式(含学术不端证据材料)通报作者所在单位,并将该作者拉入黑名单,不再接受其投稿。如给本刊造成声誉或是其他损失的,编辑部将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4.对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完毕后,对相关书面材料要保留存档,放入编辑部设立的“学术失信行为数据库”。
(三)如论文作者对本刊的认定和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刊提出书面申请复核(逾期将不予受理),编辑部负责邀请专家对该论文进行复议,做出最终处理意见,并在30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通知论文作者。
《运动科学与健康研究》编辑部
2024年11月